成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(成都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细则)

时间:2024-02-28 22:09:40
成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(成都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细则)

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,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者门诊特殊疾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,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带芯片的社会保障卡,直接刷卡结算。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的,消除不能刷卡因素后可在就诊医疗机构补刷卡报销相应费用。

门诊费用报销比例

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(公益性基层医疗机构,一般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,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%的比例支付,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。

大学生参保人

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 (多数为校医院) 产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%,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。

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,50元以上部分按90%报销,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。

  报销公式

医保报销的钱=【(甲类药品的全部费用+乙类药品扣除自付部分+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)-起付线】×相应报销比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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